11月18日,貴州省市場
監管局發布2021年第46期通告,檢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農
獸藥殘留、
微生物污染、
重金屬污染、其他污染等問題。
5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5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水城縣鄭勇肉鋪銷售的、來自鎮寧自治縣丁旗鎮張老七生豬屠宰場的后腿肉(豬胴體),其中呋喃西林代謝物殘留量、磺胺類(總量)殘留量、氟苯尼考殘留量、多西環素殘留量、地塞米松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垚妹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購進的生姜,其中噻蟲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天柱縣心維酒樓購進的生姜,其中噻蟲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晴隆縣光祖土雞店銷售的雞肉,其中金剛烷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貞豐縣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腿肉散裝(牛肉),其中多西環素殘留量、地塞米松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多西環素(強力霉素)是一種四環素類藥物,一般用于治療衣原體、支原體感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多西環素(強力霉素)在豬、牛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豬肉、牛肉中多西環素(強力霉素)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殘留量超標。食用多西環素(強力霉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惡心、嘔吐、腹瀉等癥狀。
呋喃西林是人工合成的具有5-硝基呋喃基本結構的廣譜抗菌藥物,曾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藥物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常利用其代謝物來反映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食用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并有一定致癌風險。《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西林為禁用獸藥(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豬肉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主要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磺胺類藥物是一類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廣泛用于防治雞球蟲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藥物在所有食品動物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豬肉中磺胺類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未嚴格遵守停藥期規定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磺胺類藥物殘留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藥熱等過敏反應。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砜霉素,主要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氟苯尼考在豬的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300μg/kg。豬肉中氟苯尼考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為治療牲畜疾病,在飼料中違規添加導致。長期攝入氟苯尼考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嘔吐、腹瀉等癥狀,甚至還可能引起肝損傷。
噻蟲胺是新煙堿類殺蟲劑,其作用與煙堿乙酰膽堿受體類似,具有高效、廣譜、用量少、毒性低、藥效持效期長、與常規農藥無交互抗性等優點,有卓越的內吸和滲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機磷農藥的又一品種。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農戶為控制蟲害而違規加大用藥量所致。
6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涉及5批次食用農產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分別為貴州亨達公路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云巖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貴州慷驊錦弘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慷驊羊肚菌,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智慧E家市場(經營者:彭春)銷售的韭菜,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詠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盤州市翰林街道劉桂花蔬菜攤銷售的生姜,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順市平壩區利客隆超市銷售的紅小米辣,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順市西秀區亨少大酒店購進的辣椒,其中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若長期或過多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在塊根和塊莖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1mg/kg,在食用菌制品(姬松茸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5mg/kg。辣椒、韭菜、姜、干制食用菌中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1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1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涉及餐飲食品和飲料,分別為貴州粵典德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飯碗,其中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貴州省昂之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昂之泉天然山泉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一牛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公筷,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殘留量、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習水龍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龍洞山泉包裝飲用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亞硝酸鹽(以NO2-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遵義市劉家山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黔億源飲用天然泉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亞硝酸鹽(以NO2-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一牛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湯勺,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殘留量、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石阡谷米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極運山泉飲用天然泉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貴陽雪龍泉水廠生產的雪龍泉包裝飲用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貴州露知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甘露知源包裝飲用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粵典德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其中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興義市正點食品木賈店銷售的、標稱貴州雨潤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蘋果味風味飲料,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飲料(活菌型乳酸菌及固體飲料除外)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2CFU/mL。飲料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的食品餐飲具可能會導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消毒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在存放過程受到環境的污染,或是滅菌不徹底。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銅綠假單胞菌均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工作人員操作不夠規范,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此外,還有2批次餐飲具檢出其他污染問題,1批次調味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貴陽云巖舒家大院餐飲店使用的茶杯,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陽云巖舒家大院餐飲店使用的飯碗,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榕江縣輝達興農產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遵義市燁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純味精,其中谷氨酸鈉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省局報告。